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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7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19年以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法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推进依法履职和行政审批服务经核查,省农业农村厅76项行政职权均符合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严格执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法纪警示教育未发生违法行政案件。2019年省级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13件今年截止5月底省级窗口办理106全部在法定时限缩短50%的时间内办结。(市县级窗口2019年办理2.1万件,今年1-5月办理5365件2020年3月和 4月厅政务服务窗口被省政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二)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一是推动完成《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今年1月1日起实施。推动《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和文本修改。开展《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立法调研。二是对“贵州省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行动方案”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三是严格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规则》《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三重一大”等均通过厅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四是充分利用法律途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推进农业执法和执法监管。一是严格案件查处。2019年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执法立案1278件、结案1203件,集中销毁假劣农药兽药81吨。今年截止4月底立案842件、同比增加201.8%。二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2019年重点开展草甘膦等除草剂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件。今年重点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安顺市、黔东南州、贵阳市和瓮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获得全国农业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修文县、江口县报送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双公示”监管,并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宪法宣誓办法》,教育干部树立宪法信仰,增强宪法思维,履行法定职责。我厅61名新任职干部均参加宪法宣誓仪式。二是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49个。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厅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三重一大”等内容均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昌鹏厅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放管服”改革多次作出批示,厅党组听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汇报,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各处室绩效目标考核。2019年,我厅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二、加强农业执法改革调度,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实行一周一调度,全面推进改革进程目前,省级明确由厅法规处负责指导、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3月24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加挂“执法监督处”牌子。市级全部印发了“三定”方案。全省市级执法队伍总编制246人,市级平均编制27.3人,全部为副县级机构;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黔南州、遵义市)、其它事业单位7个。县级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的县、区85个(云岩、南明、观山湖区由贵阳市支队统一集中执法),全部印发了“三定”方案,编制总数1770人,县级平均编制20.8人。

三、强化普法绩效目标考核,学法用法普法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强化学习推进普法教育。厅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三次会议精神、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完善机制促进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2019年参加学习考试人数485人,举办2期普法讲座和农业法治培训。三是注重方式提升普法效果。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019年我厅普法工作被省法宣办评为优秀单位。

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改革也存在着人员到位不足等问题。我厅将进一步加强调度督促,促进提高上岗率,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进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做好农业系统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管。推进10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对新增的雉鸡、珍珠鸡、番鸭、绿头鸭、鹧鸪、马鹿、梅花鹿等品种,加强与林业部门对接配合,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制定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围绕八大产业,切实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推进民主决策和政务公开。法治建设纳入重点目标绩效进行考核。按时向省政府、农业农村部报告法治建设情况。二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疏堵结合,检打联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在蔬菜、茶叶、水果、中药材、禽蛋等农产品使用禁用或违法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会同公安、水利等部门继续做好长江禁捕和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标农膜整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推动《贵州省茶产业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进程。继续做好《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贵州省畜牧条例(暂定名)》立法和《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等立法调研。四是扎实开展学法普法做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强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学习,形成尊崇法纪、遵守法纪、捍卫法纪的良好氛围。对“七五”普法进行总结,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